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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到營業執照后是否可以立即開業?還有后續事項辦理嗎?
發布時間 : 2021-07-27 19:10:38
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于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
領取營業執照后,并不能馬上開業,還必須辦理以下事項:
1、去所處地稅所辦理地稅報道。帶上營業執照副本、章程復印件、房本復印件、租房發票、公章。地稅報道在執照發照之日起10工作日內辦理,逾期罰款。地稅報道專管員給你計算機代碼才能去國稅所報道。
2、帶上營業執照正副本、公章、財務章、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去有對公業務的銀行開設公司基本戶。
4、基本戶辦理完成后再去國稅所報道,國稅所報道完就可以申購發票,購買稅控器。
5、讓發照的工商部門出具刻章證明,憑刻章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到公安部門辦理刻章申請。
6、讓發照的工商部門出具《公司設立通知書》,與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一起,到質監部門申請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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