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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準的企業應該結算和支付嗎?
發布時間 : 2021-10-05 22:21:12
核定企業要不要結算,是會計工作中的一個普遍問題。經批準的企業優點是簡單明了,易于操作,會計成本低。事實上,結算給了企業一個全面自查自糾的機會。本文將對已核定征收的企業是否應結算繳納做相關介紹,以便跟隨丁丁鳥一起了解!
被批準的企業是否需要進行最終結算和支付?
答:核定征收企業分為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按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不進行匯算清繳,按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第三條:納稅人以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和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為依據,無論是在減免稅期內,還是在扭虧為盈期內,都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實施細則和有關規定進行匯算清繳。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10〕30號),可以獲得:
稅務機關應當根據納稅人的具體情況,核定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納稅額。納稅人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方法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確定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度預繳,并在年度終了時結清。
企業在什么情況下實施核定征收?
根據有關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1.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設置賬簿的;
2.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賬簿應當設置而不設置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絕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然設置了賬簿,但賬目混亂或成本數據、費用憑證、收入憑證不全,造成賬目審核困難;
5.納稅義務發生,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納稅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申報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無正當理由。
除屬于特定納稅人外,企業屬于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實行核定征收。
已結算繳納的所得稅如何做會計處理?
借:上年損益調整。
貸方: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借款: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方:上年損益調整。
企業在進行最終結算和支付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以上都是關于核定征收的企業是否應該結算繳納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鼎鳥將在后續更新更多關于核定征收企業的最終結算和支付情況。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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