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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與單一國家商標注冊有什么區別?
發布時間 : 2021-07-27 19:12:29
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和單一國家商標注冊是有區別的,從商標保護方面來看,單一國家商標注冊的方式只在單個國家受到保護,如果要在其他國家也受到保護,那么必須要逐一進行申請。而馬德里商標的保護,只要是在馬德里成員國內的都可以受到保護,即:受到多個國家的保護。商標保護只是兩者其中的一種區別,其實兩者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與單一國家商標注冊的不同點:
1.審查時間不同:
“馬德里注冊”把商標申請的審查約定在一年半之內,如果自注冊日之日起一年半內,申請人沒收到各國知識產權主管機關的相關的商標駁回書面通知,那么,該商標即在該國獲得注冊。
“逐一國家注冊”的商標申請審查時間因各國情況不同而不同,時間從 3個月到2、3年不等。
2.獲得注冊后取得的法律文件不同:
“馬德里注冊”自申請后半年左右時間可以收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簽發的官方文件,相當于受理文件,之后直至商標獲得注冊,各國不再頒發任何注冊證明。如果需要,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向已注冊國申請“提供商標國際注冊證明”,此類申請通常費用比注冊費低,時間比較快。
向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申請“逐一國家注冊”,都可以獲得注冊證明文件。
3.申請費用不同:
相對于大部分國家的“逐一國家注冊”,“馬德里注冊”的官方收費優惠得多。至于代理費,因為一件“馬德里注冊”可以包含幾十個國家的申請,一般我們只收取一筆代理費,這樣平均下來各國的代理費非常低。
“逐一國家注冊”每個國家的收費都包括官方注冊費,當地律師費和我們的代理費。
4.申請條件不同 :
“馬德里注冊”申請時要求申請人提供:國內注冊證復印件,或國內初審公告復印件,或國內申請受理文件復印件。
“逐一國家注冊”只有幾個國家要求必須有國內注冊,大多數國家可以不必以國內注冊為基礎去申請。
在順利注冊的情況下,采用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可以節省一定費用;但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不能進行在先沖突商標的查詢,如果由于在某國存在在先近似或相同 商標而被駁回,那么在該國的商標注冊權利就會喪失,已交注冊費也不會退回;其次,由于各國的商標審查準則有一定的差異而在申請前又未能進行在先查詢和相關 咨詢,所以在實質審查過程中,遇到臨時駁回的幾率要比單國注冊高,并且在遇到臨時駁回后,申請人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委托該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答復,相應 會產生一定的費用;再次,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必須基于一定的國內基礎注冊;最后,采用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僅有國際局核發商標國際注冊證明而沒有證明商標 權利的注冊證(在各國維權或在國內申請各項補貼時都要求提供注冊證或注冊證明,而在各國開注冊證明需委托當地代理機構辦理,需交納相應費用)。
在順利注冊的情況下,采用單國注冊所需的費用比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費用要高一些;但是,采用單國注冊可以進行在先沖突商標查詢,避免因在先權利 的存在導致商標申請的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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