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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益性組織崗位補貼享受范圍及審批程序
發布時間 : 2021-07-27 19:11:15
【事項名稱】
社區公益性組織崗位補貼
【設定依據】
關于印發《北京市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安置就業特困人員專項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
【申請條件】
就業特困人員是指本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因年齡偏大、家庭困難、身體殘疾等原因,經再就業援助仍未實現就業的下列人員:
1.女40歲及以上、男50歲及以上;女35歲及以上、男40歲及以上且失業一年以上,符合享受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2.符合享受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殘疾人員;
3.“零就業家庭”人員。
【辦理材料】
1.《北京市就業特困人員認定表》;
2.《就業失業登記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辦理地點】
戶籍地社保所
【辦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聯系電話】
見社保所名錄
【辦理流程】
(一)享受范圍
1、享受對象。就業特困人員:指本市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因年齡偏大、家庭困難、身體殘疾等原因,經再就業援助仍未實現就業的下列人員:(1)女40歲及以上、男50歲及以上,女35歲及以上、男40歲及以上且失業一年以上,同時符合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2)符合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殘疾人員;(3)“零就業家庭”人員。認定就業特困人員參照《關于建立“4050”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援助制度的通知》(京勞社就發[2003]19號)的規定,并經所在社區公示后確認。
2、社區公益性組織基本概念
1、社區公益性就業崗位:由政府開發、購買的適合就業特困人員就業的社區公共事務服務、城市管理服務、國家資源保護、公共秩序維護等輔助性崗位(不含按規定有收費項目的輔助性崗位)。全市經確定的公益性崗位共六類,分別是:勞動保障協管、社區公共設施維護、城管協管、社區保安、殘疾人協管、居家養老(助殘)。
2、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組織建立,并取得《北京市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證書》,通過開發社區公益性就業崗位,安置本市城鎮就業特困人員,享受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專項補貼的就業服務組織。
3、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安置就業特困人員在社區公益性崗位上工作,享受“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專項補貼”,后根據規定調整為“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
(二)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標準及資金來源
1、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標準:崗位補貼的具體數額參照勞動合同簽訂之日我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50%至70%,由各區縣人力社保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本地區的補貼標準。
2、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資金來源:崗位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區縣財政分別負擔,其中高失業率和生態涵養地區由失業保險基金負擔80%,區縣就業專項資金負擔20%;其他地區由失業保險基金和區縣財政就業專項資金各負擔50%。目前,全市高失業率和生態涵養地區有八個區縣:豐臺、密云、房山、石景山、門頭溝、平谷、懷柔、延慶。
3、 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崗位補貼補貼支出范圍: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福利(獨生子女費)、勞動保護(支付防暑降溫費以及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支出)。
(三)崗位補貼申請審批程序:
1、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根據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安置就業特困人員數量,按照本區縣確定的專項補貼標準,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18日前提出下一季度失業保險基金負擔的專項補貼用款計劃申請。
2、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專項補貼用款計劃核準后,下達批復,并按照有關失業保險基金繳撥流程,將資金撥至區縣勞動保障部門。
3、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根據實際安置就業特困人員數量,經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按照專項補貼用款計劃申請撥付周期,向區縣勞動保障、財政部門提出專項補貼申請,區縣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核后,將失業保險基金、區縣財政負擔的專項補貼撥至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4、區縣勞動保障部門在每次申請用款計劃前,須對上一次專項補貼使用情況進行核實,并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每次下達批復前,對區縣、社區公益性就業組織使用失業保險基金用于專項補貼情況進行復核,對出現結余或不足的,在批復用款計劃時予以核減或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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