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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商標權轉讓的風險防范措施!
發布時間 : 2021-01-14 16:27:02
【商標轉讓】2020年商標權轉讓的風險防范措施!商標(trademark)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注冊后,稱為“商標”。下面千百惠就給大家介紹2020年商標權轉讓的風險防范措施!
2020年商標權轉讓的風險防范措施
2020年商標權轉讓的風險防范措施:
1、轉讓的商標是否已經核準注冊
如果轉讓的商標根本沒有注冊,或者在到期時沒有及時續展注冊,或者已經被依法撤銷或無效,則沒有法律上的商標專有權可言,任何人都有機會使用該商標,甚至會被他人注冊,從而妨礙自己從商標交易中獲得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等權利。之前和合谷公司未對注冊在米、面粉等商品上的“良心”商標進行有效的監控、查詢,從而掉進對方公司的陷阱,該商標因連續3年不使用而被申請撤銷,和合谷不慎丟了錢財,也丟了商標。
2、轉讓的商標在何地有效
商標權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只在中國境內有效,在法國注冊的商標只在法國境內有效。如想取得中國境內的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那么你必須確認這個商標已經在中國核準注冊。
3、轉讓的商標注冊是否到期
商標注冊皆有期限,我國商標法上的有效期為10年,但期滿可以續展注冊。關鍵問題是,如果注冊商標快要到期,相關交易方要督促商標注冊人去完成續展手續。特別是在轉讓前(轉讓后續展就是受讓人自己的事情),或者在許可、質押期間,更要確保商標注冊人的續展注冊,以免損害自己的商業權益。
4、轉讓的商標是否存在爭議
轉讓的商標是否存在諸如權屬爭議、撤銷注冊或宣告無效等爭議。如果存在這些爭議,對方將來完全可能失去對交易商標的所有權,甚至交易商標的注冊都因撤銷或無效而不復存在。
5、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通過商標轉讓、企業并購等方式收購對方商標的所有權,為了避免將來存在相關商業標志導致市場混淆,甚至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需要審核對方是否存在與交易商標有近似等關系的商業標志,并進一步考慮是不是需要把這些相關的防御商標、聯合商標等商業標志都一并移轉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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