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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計印花稅是否在月底結轉?
發布時間 : 2021-10-05 22:21:06
月末結轉預提印花稅是會計工作中常見的問題。企業的很多商業交易都會簽訂購銷合同,而購銷合同往往需要繳納印花稅。在本文中,我們將對應計印花稅的月度結轉進行相關介紹,以便與丁丁·伯德一起了解。
月底要不要結轉預提印花稅?
答:應計印花稅需要在月底結轉。
一般繳納印花稅時,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計算,所以月末結轉到本年度的利潤科目。
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1.應計印花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方:應付稅款-應付印花稅。
2.月末轉入本年度的利潤:
借:今年盈利。
信用:稅金及附加。
稅費是多少?
答: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應承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城市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房產稅、印花稅等。
1.消費稅。
消費稅是指對委托加工生產和進口應稅消費品征收的稅收。
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是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基礎上,按照納稅人所在地適用的不同稅率計稅的一種稅種。
3.城市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納稅時,按照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和規定的稅額計算。
4.印花稅。
印花稅是指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對賬簿和憑證征收的一種稅。
如何做好合同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購銷合同以合同載明的“購銷金額”為計稅依據。
具體如下:
1.印花稅按合同金額征收: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含稅金額。
2.如果購銷合同中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均單獨入賬,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為不含稅金額。
3.如果購銷合同中包含的金額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沒有單獨入賬,那么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就是合同中包含的金額,即含稅金額。
以上是月末結轉的應計印花稅的完整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鼎鳥將更新更多關于應計印花稅月末結轉的信息。請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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