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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惠小編回答:商標被侵權了怎么辦
發布時間 : 2021-12-29 06:32:27

商標侵權是指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或者妨礙商標所有人使用注冊商標,足以混淆消費者的行為。那么當我們的商標被侵犯時,我們該怎么辦呢?讓我們看看下面的千百惠·邊肖。
1。對涉嫌侵權的商標提出異議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公告期屆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以公告。
當涉嫌侵權的商標尚處于初步審查公告期時,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阻止該商標注冊。
2。宣告涉嫌侵權的商標無效
《商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于惡意注冊,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限制。
涉嫌侵權的商標已被核準注冊的,可以請求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維護您在丹陽市和香洲區的合法權益。
3。撤銷涉嫌侵權的商標3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批準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涉嫌侵權的商標注冊滿3年,且符合《商標法》關于撤回第三商標的相關規定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涉嫌侵權的商標。
[/s2/] 4。協商解決,向有關部門求助,向法院提起訴訟【/s2/
《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引起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俗話說,萬事好商量。如果商標被侵權,被深圳注冊集團公司文件侵害的當事人可以主動聯系侵權人,告知其侵權情況,并表明協商解決的意向。雙方可以就商標侵權事實和賠償金額進行協商。達不成協議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求助。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求助。
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侵權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尚未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進行行政處理,將涉嫌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向法院提起訴訟
當被侵權人與侵權人難以達成協議時,被侵權人不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求助,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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