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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注冊公司 注銷后重辦公司用之前的名字行不行(
發布時間 : 2022-01-17 08:09:25

最近,邊肖收到了一些問題。很多人在問:我很多年前注冊了一家公司。后來因為效率太差,停產取消了。幾年后,我想重新開一家新公司。深圳注冊公司的股東還是要用原公司名稱注冊。可以嗎?
千百惠·邊肖統一回答了上述問題:
【/s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s2/】: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地址、聲音、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在南沙區的其他事項。因此,注冊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名字。
根據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一)除投資關系外,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同行業企業名稱、規模相同;
(二)與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經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規模相同,但投資關系除外;
(三)與變更名稱不滿一年的其他企業的原名稱相同;
(四)與被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三年的企業同名;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根據上述情況,只要原企業名稱被注銷三年以上,就可以用原注銷的企業名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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