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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業(公司)可以申請出口退稅的商品有哪些??
發布時間 : 2021-10-22 14:10:58
深圳企業(公司)可以申請出口退稅的商品有哪些?
首先,企業出口退稅有幾個好處:
1、吸引客戶;
2、報價時可以低點;
3、增加企業收入;
4、抵消部分稅款等;
5、促進中國出口額;
不僅增加了收入,還大大增加了市場競爭的份額,對企業非常有利!
2.深圳企業可以申請出口退稅的商品如下:
(一)屬于增值稅和消費稅范圍的貨物。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不包括從農業生產者直接購買的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外的所有貨物。此外,還有11類消費品列入消費稅,如香煙、酒精飲料和化妝品。
必須滿足這一條件的原因是,出口貨物的退稅(免稅)只能退還或免除增值稅和消費稅等貨物已經征收的稅額。未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等的貨物(包括在境內免稅、減稅的貨物)不得退還,這充分體現了“不征不退”的原則;
(二)必須申報出境的貨物。所謂出口(即出口大門),它包括自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兩種形式.確定貨物是否屬于退款(豁免)范圍的主要標準之一是區分貨物是否申報離境。在國內銷售的貨物,除另有規定外,不得視為出口貨物,無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結算還是以人民幣結算,無論出口企業財務狀況如何,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
對于接收國內銷售外匯的商品,如酒店,餐館等,外匯貨物因不符合出口條件而不予退還(免稅);
(三)用于出口銷售加工的經濟上必須使用的貨物。出口貨物經財政處理出口銷售后,方可退(免)貨。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規定只適用于該貿易類型的出口貨物,而非貿易類型的貨物,如捐贈禮品、個人在家購買并自行帶出的貨物(另有規定的除外)、樣品、樣品、樣品等,則適用于該貿易類型的出口貨物。朱鷺、郵政產品等,因為它們通常在財務上不可行。用于銷售處理,不允許按規定退(免)稅。
(四)貨物必須已匯出并注銷。依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辦理的退稅(免稅)出口貨物,必須為已收外匯并經外匯管理部門注銷的貨物;
國家規定,外貿企業的出口貨物必須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權的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擔任出口代理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的企業)必須附加申請出口貨物退款(豁免)的條件,即申請退稅(豁免)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或者作為自產貨物申請退稅(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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